更新时间:2018-07-27 09:35作者:王华老师
“全程追溯可查明责任主体”
“疫苗安全尤其需要实现全程可追溯。”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华琳表示,建立疫苗全程追溯管理制度,有助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倒逼疫苗生产企业切实改进疫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疫苗安全有效,一旦发生问题也能及时召回。有助于监管部门对疫苗供应链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管,发生问题时及时查明责任主体,界定事件成因,制定应对方案,落实法律责任。此外,还有助于消费者了解所接种疫苗的质量信息和过程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加大处罚力度震慑责任人”
据了解,修改前的条例,也对没有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作出了处罚,但多是警告、降级处分,如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王月丹告诉记者:“新条例加大了处罚力度,对地方官员会形成更大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