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9 16:53作者:王华老师
四是整治低保中存在的“错保、漏保”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问题。在全县开展低保情况督查,通过救助申请家庭经济核对中心对弱势群体的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比对,避免“错保、漏保”现象的发生,大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低保工作氛围。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民政资金等行为。通过核对,查出“错保”对象9户28人,已于今年5月撤销保障资格;发现“漏保”对象9户22人,已于今年5月纳入保障范围。10月县民政局出台《关于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通知》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10月份完成。
五是整治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东山县民政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要求所有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在上班期间除了保障领导公务活动以外,还要保障其他工作人员的公务用车,指定下班时间和节假日车辆停放地点,张贴公车标志,出车使用派车单,加强公车维修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现象。10月份完成。
六是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问题。开展“会所中的歪风”整治活动,坚决查处出入私人会所,在私人会所中公款吃喝,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等行为。1、加大宣传,提高对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每位党员干部人人知晓,人人遵守。2、加大监督检查,经检查全系统党员干部均无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会员卡的行为,做到零持有。3、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带头抵制“会所中的歪风”,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9月份完成。
四、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针对此次整改出来的问题,认真抓好废改立工作,认真梳理完善有关规定制度。对行之有效的制度予以保留。对不完善的制度:《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追究的暂行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认真进行修订。制定新的制度有:《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五、深入推进,力求取得实效
自活动开展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领导期望,对照群众期盼,对照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还有不小差距。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狠抓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巩固现有整改整治效果,总结整改整治经验,制定确实可行有效的规章制度。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