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6 22:32作者:才子老师
创业基金的发放,由店铺薪酬绩效考核小组于次年第一季度组织考核,在次年第二季度书面通知公布每位员工的创业基金累积额。
创业金的返还及奖惩
创业金按规定比例实行年度返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取得良好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并能积极履行<营运手册>相关内容,较好遵守廉政规定及发挥老员工的建设表率作用,表现良好,当年的创业金将及时发放50%,其余50%转为长效创业基金,继续保留在专门帐户内
2.店铺员工离职时,未发生违纪违法事件的,一次性付清全部创业基金
3.取得良好专业技能成绩,但违反《营运手册》相关内容,受到口头警告3次及以上,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当年创业金的50%,同时扣除其当年长效创业基金的50%.
5.取得良好专业技能成绩,但违反《营运手册》相关内容,受到记过处分的人员,扣除其当年创业金的全部,同时扣除其长效创业金的全部
6.取得良好专业技能成绩,但因违反《营运手册》相关内容及公司有关规定,受到降级,撤职,留职查看的人员,扣除其当年创业金的全部,同时扣除其长效创业金的全部
7.取得良好专业技能成绩,因违反《营运手册》相关内容及公司有关规定,受到刑事处理,开除,扣除其当年创业金的全部,同时扣除其长效创业金的全部
8.公司设有店铺建设创业奖励基金帐户,以上被扣除的创业金转存至专项奖励基金帐户,用于奖励当年廉政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店铺
附则
1.创业金的奖励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和形式要求的变化,由薪酬绩效小组适时研究调整。
2.员工离职时领取长效创业基金的前提是、正常离职及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妥善做好工作交接的;凡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被解雇的员工或者无故自动离职的员工不能领取长效创业基金余额。
3.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培训科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