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总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3)
更新时间:2018-12-05 21:28作者:三水老师
司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宴请的,按下列原则和办法办理。 。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度招待费用总额不得突破财务本部下达的预算; .限制陪餐人数,原则上陪同人员不得多于来宾人数; .严格执行总公司制定的宴请标准(见附表); .必须事先填写招待费审批单,并经批准; .凡违反上述原则,未事先申请或突破申请标准的宴请,财务本部有权拒绝报销并向公司总经理反映。 二十八条 总公司各部门全各项管理费用预算执行情况,由财务本部定期审核公布。五章 附 则 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财务本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可参照执行,亦可在不高于本规定标准的前提下另行制订管理办法,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三十条 本规定自总公司颁布之日起生效,原《费用报销管理规定》同时废止。附表级 别乘 坐 标 准飞 机火 车轮 船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头等仓软席头等仓部门正职商业仓软席二等仓其他人员普通仓硬席三等仓附表级 别单人住宿标准(人.天)(一般地区/特殊地区)同性两人住宿标准(人.天)(一般地区/特殊地区)助理总经理/内实报——部门正职/内实报——部门副职/内实报/内实报处级经理/内实报/内实报一般人员/内实报/内实报附表级 别标 准行政副部级以上、特大型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级来宾总经理特批行政司局级、大型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级来宾(或由助理总经理、部门正职出面的宴请)元/人行政县团级、中型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级来宾(或由部门副职、处级经理出面的宴请)元/人一般宴请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