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20:52作者:王新老师
王军指出,四年来的实践和今天上午会议的盛况表明: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是在建设一条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税收制度虽然是一个国家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管理、历史的综合体现,但是增进其共通性、减少差异性、寻求趋同性、化解矛盾性,是国际税改和经济全球化的大势所趋。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深入推进,税收环境越来越成为沿线经贸环境的重要体现,税收便利越来越成为经贸便利的重要保障,税收合作也越来越成为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王军强调,深化税收合作,建立各国共同遵循的税收规则与指引,有利于消除税收壁垒和国际重复征税,优化生产要素跨境配置,以税收上的共同遵循扩大“一带一路”经贸交往的共同利益;深化税收合作,建立有效的国际税收争议解决机制,有利于寻求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最佳结合点,以税收上的平等磋商促进“一带一路”经贸交往中的公平竞争;深化税收合作,建立跨境税收服务咨询和征管协作机制,有利于提高税收透明度,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合规经营,以税收上的确定性增进“一带一路”经贸交往中投资者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