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1 20:52作者:王新老师
信息技术产品等进口关税最惠国税率降低
2015年12月16日,WTO《信息技术协定》(ITA)扩大产品范围谈判结束,24个参加方就201项信息技术产品的关税减让达成共识,这些产品每年全球贸易额为1.3万亿美元,约占全球货物贸易总额的10%。我国已于2016年9月15日对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了首次降税,2017年将继续实施。2017年7月1日起将实施第二次降税,共涉及280多项商品。主要包括信息通信产品、半导体及其生产设备、视听产品、医疗器械、仪器仪表等。在目前实施暂定税率的产品中,有18项产品与信息技术扩围产品重合,在实施第二次降税后,17项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将低于现行的进口暂定税率。因此,这17项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将于2017年7月1日相应取消;还有1项产品因最惠国税率是从价税,暂定税率是复合税,二者应从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