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7 21:54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通江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报考者本人相符。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通江县人社局”)、通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以下简称“通江县教科体局”)将组织专人通过网络对报考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照片。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通江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初审。本次资格初审只通过网络审查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质量,不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须在资格复审时确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将即时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确认缴费。报考者按网络提示缴纳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费5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18:00时前,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者凭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7年4月7日上午(12:00前)持《报考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通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递交减免报考费用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