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22:53作者:三水老师
凡是往年已经入学并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参加今年的报名。
不能在网上报名的,以及家里没有上网设备、信息填报错误或者错过网上报名时间的,可于5月15日携带户口簿、在长春的务工证明、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所在城区、开发区指定的现场报名地点协商办理。
各区指定的现场报名地点将于5月11日公布在长春教育网等官方媒体上,届时可以查询。
问: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怎么进行网上报名,需要注意些什么?
答:首先,非本市户籍人口随迁子女和本市户籍子女一样,要在5月3日网上报名前办好户籍相关手续,在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办理父(母)及孩子的居住证,未办理本市居住证的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其次,5月3日8:00-12日17:00,随迁子女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一定在“户籍类型”一项选择“非本市户籍人口”,并认真填写“现居住地址”,因为这是派送公办学位的重要依据。
在填写“现居住地址”时,要准确选择现居住地址对应的辖区、派出所、街、委(组)等信息。
若不清楚现居住地址所在的派出所、街、委等信息,请咨询办理居住证的派出所,或询问同一居住地的其他住户。
未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随迁子女可于5月15日持户口簿和本市有效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在城区、开发区指定地点报名。
问:我符合在本市入学的条件,但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来得及赶上5月15日的现场指定地点报名,该怎么办?
答:符合本市入学条件但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报名的,可持户口簿或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由各城区、开发区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问:孩子虽然到了法定入学政策年龄,但我觉得孩子还小,想先在家或者送到社会办学机构学习,推迟到明年上学,可以吗?
答:《义务教育法》规定,送适龄孩子入学是家长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等责任。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区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问:怎样才能知道我家的孩子上哪所学校?怎样才能查询到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