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22:04作者:王华老师
第二批次:居住地和法定监护人工作单位(学区内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在学区内的学生登记。时间:8月21日下午。
需提供:全家户口本、学籍表(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小学公章)、素质教育报告单、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和法定监护人单位工作证明。
第三批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登记。时间:8月22日、23日。
需提供:全家户口本、学籍表(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小学公章)、素质教育报告单、务工证明、居住证明、流出证明和派位证。
学校仔细审验学生证件,将所有证件复印件、学籍表和素质教育报告单留存,对所有登记学生造册(花名册格式见附件3),于8月24日将花名册纸质(1份)和电子版上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县局审核后,学校填写《入学通知书》,家长8月28日到学校领取。
2.报到
拿到《入学通知书》的学生,于2017年8月30日-31日到登记初中报到。
(二)其他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1.登记
各初中学区范围内的六年级毕业生,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持户口本、学籍表(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小学公章)和素质教育报告单到对应初中登记。登记时间:2017年8月22日-23日。
每名学生只能在一所初中登记。
任何初中不得接受非本学区的学生登记入学,任何学生不得择校。
各初中仔细审验学生证件,将户口本复印件、学籍表和素质教育报告单留存,对所有登记学生造册(花名册格式见附件3),于8月24日将花名册纸质(1份)和电子版上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县局审核后,学校填写《入学通知书》,家长8月28日到学校领取。
2.报到
拿到《入学通知书》的学生,于2017年8月30日-31日到登记初中报到。
(三)民办初中入学办法
1.招生计划
我县民办初中具有办学资质学校是周至县实验中学,2017年招收初中新生计划数为50人。
2.登记
①学生入学登记时间与公办学校相同。登记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23日。
②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小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单为主,结合招生学校对学生的全面素质评价,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招收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