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2:09作者:王新老师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2017年义务教育民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精神,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另文下发。
2018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根据儿童、少年身心发育的特点和义务教育的性质所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的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组织实施。
各区县教育局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机制。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本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方案,行政区与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作,坚决杜绝因配合协调不力或处置解决不当而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同时要建立健全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善于化解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好区域教育秩序。
(二)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监督检查。
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督查,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纪律处分,对出现严重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处理。
(三)加强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引导。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是一项法规性严、政策性强、管理要求高的重大民生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区县、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所辖学校要通过公告、宣传单、讲座、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引导社会舆论,服务家长和学生。大力宣传“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家长和学生就近入学。要不断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透明度,彰显招生改革的公信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