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22:18作者:李天扬老师
保监会关于印发《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保监消保〔2017〕65号
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培训中心,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各保险公司:
现将《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保监会
2017年3月14日
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
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按照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强化保险公司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督促保险公司重视和改进保险服务,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强化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监管,加强消费者教育和风险提示,加快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爱护好、维护好、保护好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