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6 04:30作者:李一老师
1980年7月,局长张作人免职,酒玉琳任局长,副局长增加王则文(10月任命),副局长王景阁8月免职。
1981年5月,闽编(81)006号文批复,我局行政编制65人,事业编制20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党委会、人事处、接待处、财务处、房管处、保卫处、总务处、车管处。下属单位:西湖宾馆、东湖宾馆、温泉宾馆、车队、汽车修配厂、省直属机关幼儿园。
1982年,机构名称更改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祝增华7月任命为副局长,一级局机构,编制不变。
1983年年2月机构改革以后,由一级厅局机构降为二级副厅局级,隶属省政府办公厅领导,降格后原有的职能不变,相对还扩大了某些职能范围,原有的职能范围工作量也相对增加了。如:财务直供单位由原来的50多个增加到80多个;车管范围增加到100多个;房管增加了二个大住宅区和一幢写字楼的直属管理;相继又增加了房地产开发业务。局长王则文,副局长祝增华(12月免)、商建中、计应昌(3月离休)、林斌魁、任德洪(10月任命)。
1984年,副局长增加高沛苍、金坚(正处级待遇)。省直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
1985年年7月,副局长增加余敏赐(正处级待遇),内部机构设置、编制不变。副局长高沛苍、金坚5月免职。
1986年12月~1987年,副局长新增陈佑民(正处级待遇)。
1988年5月,局长王则文、副局长林斌魁免职,任命谢先文为局长,副局长增加卢象乾同志(正处级待遇)。闽政办(88)人字51号文批复省直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编制。
1989年1月,副局长卢象乾免职,局机关内部处室一律撤销科建制,总务处改名为公共设施管理处。闽政办(89)人字07号文批复同意省直房产开发公司下设办公室、财务计划部、基建工程部、物资供应部、开发经营部等五个部室。
1990年8月,局长谢先文任命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任管理局局长,同年3月副局长增加陈树泉。
1991年局长谢先文,副局长余敏赐、任德洪、陈佑民、陈树泉,以上五人均为党组成员,谢先文任书记,余敏赐任副书记。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接待处、财务处、房管处、保卫处、公管处、车管处。
1992年5月谢先文局长免职,余敏赐任局长、党组书记。6月副局长增加郭承焯;9月副局长陈佑民、陈树泉二人免职,任德洪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