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6 04:30作者:才子老师
同年8月根据国务院5月3日直杨字第61号通知、(61)省编捷字第1737号文件精神,机构名称更改为“福建省人民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级别、编制不变,副局长增加祝增华同志。
1962年10月,机构撤并为省人委办公厅二处(财务处、房产管理处),副局长牛德胜任省人委办公厅副主任,分工负责省直机关财务经费及房产管理等工作。局机关对外仍保留牌子。
1963年5月,由于任务的发展,管理局又单独设立,名称、级别均没变,编制20人,内部增设汽车修配厂、招待所。
1964年4月,房屋基建处改为事业单位。局编制36人,行政23人,事业13人,设有办公室、财务处、房屋管理处。副局长赵玉堂于1964年8月免职。
1965年5月,局长张兆汉免职,省人委办公厅庄炎林副秘书长兼任局长,副局长张峰舒病故,祝增华免职,内部增设车管处。编制37人,行政25人,事业12人。
1966年~1967年,局长庄炎林免职,省人委办公厅副秘书长刘捷生兼任局长。
1968年~1969年7月,撤并为省革委会总务组,此时正值“文革”期间,机关基本瘫痪。局里工作由军代表游克玉主持,牛德胜副局长于1968年8月被下放清流县。编制16人。
1970年8月,省革委会机关事务管理局重新恢复,机构一级局待遇不变,安庆胜任局长兼党组书记(组长),游克玉、姚继华、牛德胜为党组成员(副局长),牛德胜为副局长。设置办公室、政工组、财务组、机关组、房管组、车队、修配厂、食堂、西湖宾馆、汤井巷后区。编制29人。
1971年8月,局长安庆胜免职,张作人任局长兼党组组长,左丰美、姚继华、游克玉、牛德胜为党组成员。
1972年5月,党组成员牛德胜病故,9月增加祝增华同志一人,副局长左丰美。
1973年,局长张作人免职,左丰美任局长兼党组书记,祝增华为党组成员。
1975年,局长左丰美免职,祝增华任局长兼党组书记,丁屯、江琦、商建中、游克玉、任德洪、尹忱之、贺如琪、夏博为党组成员,丁屯、江琦、商建中为副局长。编制63人,丁屯主持工作。
1976年~1977年,机构名称更改为“省革委会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增加计应昌同志。
1978年1月~1979年,局长祝增华于1979年9月免职,张作人任局长兼党组书记,丁屯、江琦、商建中、王景阁为副局长。内部机构设办公室、政治处、行政处、房管处、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