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30 21:36作者:王新老师
(十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牌子)
组织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的执行;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监督指导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禁止现场使用袋装水泥、袋装预拌砂浆、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的监督管理工作;核准建设工程现场搅拌、使用袋装水泥;负责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十二)设计科技科(挂总工室牌子)
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发展规划和地方性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组织大中型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行业注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十三)市政环卫科
组织编制环卫工作专项规划、发展计划和行业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城市市容环卫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负责城乡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的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对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营运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统筹全市生活垃圾的收集、中转运输和终端处理,协调、监督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负责全市燃气管理工作,编制燃气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核发和管理,制定燃气应急预案,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燃气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
(十四)园林绿化科
负责对全市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工作;拟制全市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发展计划和行业规章,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园林设施、绿化管养、古树名木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市绿道网建设管理。
(十五)行政执法科
在全市范围内行使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区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调、组织重大案件、突发案件和跨区案件的查处;牵头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的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