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2 04:02作者:王华老师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工商局及各工商分局申请获取。市工商局及各工商分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向本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提出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申请表》,具体地址为zzgsxxgk@sina.com;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3.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市工商局及各工商分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1)审查
①市工商局及各工商分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②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市工商局及各工商分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③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