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5 05:38作者:王新老师
(二)非全日制助学在籍学生
1.网络助学过程评价成绩由省自考办认可确定的统一网络学习平台对除学习表现外所有项目进行后台成绩评定,助学机构根据后台成绩以及学习表现成绩进行合成计算。
2.课堂面授过程评价成绩考核方式及评定方法参照全日制课堂面授过程评价成绩评定标准执行。
七、成绩上报
(一)全日制助学班在籍学生
1.助学机构根据《自考助学班学生学业综合评价课程过程评价到课率汇总表》和任课教师提交的《自考助学班学生学业综合评价课程过程评价平时成绩汇总表》,汇总并填写《自考助学班学生学业综合评价课程过程评价成绩评定汇总表》(附件4),核对无误后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课程过程评价成绩评定汇总公示表》(附件5)交至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审查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2.公示无异议后,过程评价成绩逐一录入“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系统,通过经系统校验后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课程过程评价成绩报表》(附件6)报送省自考办确认。
(二)非全日制助学在籍学生
1.非全日制助学机构根据助学形式分类统计课堂面授过程评价成绩以及网络助学过程评价成绩并上报。
2.课堂面授过程评价成绩报送程序参照全日制助学班报送程序,网络助学过程评价报送成绩根据省自考办认定的统一网络平台规定的程序报送。
八、档案管理
(一)全日制助学班在籍学生档案
1.学生到课率原始记录为《学生课堂考勤本》,由各班级辅导员统计后于每学期期末交助学单位教学办存档,作为学生学习档案保存直至学生离校三年后方可销毁。
2.《自考助学班学生学业综合评价课程过程评价到课率汇总表》纸质版应有辅导员签名,《自考助学班学生学业综合评价课程过程评价平时成绩汇总表》纸质版应有任课教师签名。以上报表除纸质版外,还需提交电子版,均作为学生学习档案保存至学生毕业。
3.综合测验试卷由任课教师交助学机构存档。
4.《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课程过程评价成绩评定汇总公示表》以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课程过程评价成绩报表》由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及助学机构分别存档以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