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4 16:45作者:才子老师
篇十五
邹碧华,生于1967年1月18日,198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1988年进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工作,先后担任上海市高院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和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2012年11月,就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12月10日,在赴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离世,年仅47岁。邹碧华同志的一生是短暂的,但是又是充实而有意义的,他的先进事迹像一座灯塔,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更像一盏燃不尽的灯芯,燃起了我们每个人心中的一团火。邹碧华同志众多的优秀品质,值得我们深入学习。
大公无私,乐于奉献。
从法院的书记员到司法改革的设计者、践行者,邹碧华同志将其短暂的一生都献给了司法系统。他是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对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司法改革做出了突出贡献,他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致力于司法改革的进去担当与构筑良性法律共同体的不懈努力,为法官职业树立了一把标尺,赢得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尊敬。我们应该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心怀为法律献身的精神,不管是当书记员还是当庭长,我们都要尽职尽责,爱岗敬业,不抱怨不退缩,艰苦奋斗,为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维护公平,促进正义。
邹碧华同志,一直以庭前的独角兽鞭策自己。独角兽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上古神兽,它怒目圆睁,能辩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就用角把他触倒,吃进肚子。作为法官的邹碧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惩恶扬善的目标,在庭审中既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又不忘保障律师的诉讼权利,在程序公正的基础上分析案件事实,使各方的诉讼参与人都能够公平公正的参与到诉讼中来。在以后的审判工作中,我们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是否用刚正不阿的态度对待每一件案子和每一个诉讼参与人,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用神圣的法律之剑,明辨是非,惩恶扬善。
小胜靠智,大胜靠德。
有小的胜利要靠智谋,有大的胜利要靠自己的德行。工作中专业知识丰富的人很多,但是能让人记住的却很少,邹碧华同志之所以能成为楷模和榜样,不仅仅是因为他过硬的专业素养,更重要的是他拥有高尚的品德。生活上是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孝顺老人,呵护妻子,教育孩子;工作中照顾和提拔年轻人,虚心向比自己经验丰富的同志学习,没有架子,平易近人,习惯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多替对方着想,赢得了同事及对手的尊重。我们每个人都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如果仅凭专业知识,而没有人文情怀,很难做一名合格的好法官,我们要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勤于律己,乐于助人,提升自身品德,用法律知识丰富大脑,用高尚的品德丰富精神,先学做人后学做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我们当初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