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17:12作者:王华老师
2.继续开展禁煤工作。我局严格按照禁煤区(建成区)要求,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建成区锅炉整治工作。目前,我县5家燃煤锅炉企业,共计6台锅炉。2家企业的锅炉已停用,待拆。其余3家企业,2家企业的锅炉正在改造,1家将在10月底前完成锅炉的拆除工作。
3.扎实开展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港区及企业露天堆煤场、堆料场、工业废物堆场等粉尘污染控制,减少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所有露天堆放的煤堆、料场采取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防尘网等防风抑尘设施,港口、钢铁企业的大型煤堆、料堆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我局的视频监控平台联网。
4.落实油气污染治理。继续加大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力度,加强油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督促业主做好日常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正常运行,避免闲置。目前,我县14家加油站,已完成7家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5、提高大气环境监管与应急能力。一是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总量控制、排污许可、机动车污染防治、应急预警、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二是强化环境监管能力。2018年7月,在滨海新城新建了一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扩大了我县空气质量的监测区域;金港工业区也将建设一座空气站对工业区进行实时监测,在网络中实时发布我县空气质量。强化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在仪器设备、业务用房、人员配备上予以保障,进一步推进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根据XX市下达的减排工作目标和我县《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落实减排单位和项目,做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调度,确保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多次配合省、市环保部门的督查,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跟踪、督促企业完成整改。至2018年上半年,我县cod指标已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nox指标因我县目前无具体项目,该项指标未超出要求值。
1.大气污染物减排方面。加强对亿鑫钢铁、宝钢德盛及闽光钢铁三家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企业建立减排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减排台账,规范减排设备运行记录及故障性情况报告制度。亿鑫钢铁和闽光钢铁拆除了烧结(球团)机脱硫旁路,有效提高了脱硫设施投运率和综合脱硫效率。今年1-9月份,亿鑫钢铁烧结(球团)机脱硫设施运行较稳定,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均能达到80%以上;闽光公司两台烧结机脱硫设施运行较稳定,综合脱硫效率均能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