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8 14:52作者:三水老师
2、实施“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整治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从今年3月开始,我局紧紧围绕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纪律和工作作风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以“有方案,有执行,有检查,有整改”的“四个有”方针为指导,通过广泛征集意见,找出问题症结,组织干部职工对照“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自查自纠,对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和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效率、责任落实、精神状态和廉洁自律六个方面内容进行检查落实,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清单式整改。截至8月份,收到建议14条,挖掘上下班迟到早退问题、服务环境形象不好、工作人员业务不精问题和科室之间遇事推诿等4类问题共10个,制定整改计划表,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10个,有效推动了“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纪律作风问题的整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三、坚决有效惩治腐败,认真做好信访问题的化解工作
(一)加大惩治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充分发挥震慑作用
对于发生在市政系统内部的违法违纪案件,我局始终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同时,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畅通举报渠道,严格查办案件程序,严明办案纪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举一反三,堵塞漏洞。以来,我局协助市纪委查处市政系统内部违纪案件2件2人,其中副处级1人,副科级1人;主动查办局级层面案件5件,结案率达100%。通过加大惩治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充分发挥案件的震慑作用,2015年至今我局实现了“零违规,零违纪”,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
(二)抓早抓小,认真开展轻微违纪行为的监督工作
坚持以“解决问题和教育疏导、依法治理处理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抓好市政系统轻微违纪行为的监督工作。2015年6月份,由局纪检组根据收到的线索,主动督促纠正市公园处职工停薪留职涉嫌“吃空饷”问题1件,通过笔录问话、责任谈话、历史资料调查取证等途径积极排查案件线索。在此次调查过程中未发现领导干部廉洁问题。目前相关单位已按照局党组的要求,通知相关人员回单位上班,完成问题的整改工作,有效地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