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8 14:47作者:李一老师
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同时,继续推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制度,我局按要求在银行开设专门的投标保证金托管帐户,投标保证金务必以银行转帐方式透过投标人基本帐户和投标保证金托管帐户进行缴存或退付,确保对投标保证金进行集中监管。今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各类违纪违规问题16件,及时纠正或制止12件,在开标取消参建单位投标资格4家。三是加强后续监管,防止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以前一些工程存在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一些个体老板借用施工单位资质参加投标,中标后临时找来“民工队”施工,施工单位无人在工地进行现场管理,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障。为有效防止这类问题,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人员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关于上报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人员履职状况的通知》,采取对施工方“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监理方工作人员实行了押证管理,照相存档,预留签字笔迹等三项措施。同时,加大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人员履职状况的监督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要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每半月上报一次施工单位人员的履职状况,每月上报一次水利工程项目监督检查的总体状况,有效预防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今年,我局对慈利县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等8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郴水发[2012]33号),并报送省水利厅分别记诚信不良记录一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全市水利建设市场。
3、强化水利工程监督检查。加大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关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和省水利厅《关于严肃查处水利建设市场非法转、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的通知》,制定了《小型水库大坝安全巡视检查办法》、《郴州市水利系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明确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围和职责的通知》和《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强化水利项目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投资的资金监管,强化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充分发挥市县两级质量监督站(分站)的职能作用,保证有专人负责质量监督工作。对所有受监的水利工程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职责追究制度,其他业务科室各负其责。今年,纪检监察协同建管科、工管站、计财科、质监站等业务科室先后对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项目开展了多批次抽查和监督检查,对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隐蔽工程(新建隧洞)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检测,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违纪违规和违法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据统计,全年共排查水利工程项目近3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