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1 16:15作者:李一老师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关系国计民生。党工委要求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把“三电”专项斗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经办事处研究,成立由吕维钦同志任组长,陈建军同志任副组长的景区办事处“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治办主任韩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社会事务服务站、城建大队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三是制定方案。为切实履行职责,制定了关于保护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
四是明确目标任务。透过开展“三电”专项斗争,破获一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重大案件,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坚决遏制“三电”案件的高发势头;严格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被盗“三电”设施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清理取缔一批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8月7日,办事处“三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关于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并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工作方案。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15日至8月2日制订专门方案,成立专门组织,建立办事机构,采用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动员、部署工作。
(二)摸底排查阶段(8月21日至29日)制订摸底排查表,安排基层村、社区及公安机关对近阶段“三电”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记上报。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查处整治活动。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16日至8月3日)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相关工作长效机制和保障机制。
三、健全机制,防控先行
一是加强巡逻防护。由综治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在重点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线路建群防群治护线队伍,切实加强对案件多发线路、地段、时段的日常巡逻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