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4 02:29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严格责任落实,做到目标定位准确
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工委和办事处的总体工作,确保做到“三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按照党工委负主体责任的职责定位,不断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围绕“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二是责任分解到位。年初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对28项重点任务分解细化、责任到人,与各村、社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三是统筹部署到位。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与街道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严明纪律要求,确保监督执行到位
一是抓学习,提升整体素质。结合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思想理论学、围绕先进典型学、围绕作风建设学、围绕基础实务学、围绕中心工作学,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二是抓教育,提升廉政意识。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市、区两级违反作风效能典型事例,组织重点、风险岗位机关干部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以“六个一”为载体,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月”系列活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浓厚氛围,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三是抓督查,提升服务效能。成立街道正风肃纪组,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及改进作风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22次,其中给予批评和教育谈话8人,书面通报批评4人,起到了较好的警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