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4 02:24作者:王新老师
一是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思路,多年来市局十分重视干部职工教育这项基础性工作,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12年—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施教于先,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从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坚持每月一次的政治理论学习和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干部职工,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定期开展每月一次“纪检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项廉政制度和税务部门的廉政纪律,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教材,认真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四比四看”、算好“七笔帐”活动,适时邀请司法局、纪委、检察院等单位领导来市局作法律、反腐倡廉专题讲座。在工作中认真遵守《地税人员廉政手册》、《云南省八条禁令》。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四项制度。在工作中遵守好《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履行好岗位职责,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树立了信守承诺、务实高效的地税良好形象。继续加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督促检查力度,对于工作中严重违反效能建设规定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厉责任追究,充分运用组织措施和党纪政纪手段,加大对失职失责干部的问责力度,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理的处理,严格干部管理。
三是强化为纳税人服务意识。在地税干部职工中开展“假如我是一名纳税人”的活动,让干部职工深入了解纳税人的艰辛,引导干部职工换位思考,从而促进干部职工摆正位置,把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贯穿于整个税收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四零服务”要求,做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效率“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态度“零投诉”。同时,创造性地开展《五办制》即当天的事情当天办、紧急的事情立即办、繁杂的事情协调办、份外的事情协助办、一切事情依法办。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