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1 19:39作者:李一老师
强化机关效能监察。继续加强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春节和国庆前夕,组织部分兼职监察员、市局直属单位监察室负责人对全市系统进行行风效能暗访,对发现的5个方面主要现象进行了通报,共下发整改建议书10份,对直接责任人和连带责任人分别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责任追究。6月上旬和10月下旬分别组织市局行风建设特邀监察员对全市系统进行行风效能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作了现场反馈并由相关单位调查整改处理。全系统自行组织效能监察后共责任追究147人次,经济惩戒72840元。
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深化
实行每半年一次的定期分析制度,及时研究风险防控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等内部制度进行整理修改,对《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规程》等工作规程进行重新修订。积极探索建立廉政风险信息管理的电子化,协助省局开发廉政风险信息管理系统,拟定系统开发方案供省局参考。
六、信访案件管理不断规范
做好《浙江省国税系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管理工作规程》的执行工作。收到的各类纪检监察信访件均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及时上报重要案情线索,按照省局要求,对2016年以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深入剖析系统内发生的典型案件,并对发生的一起重大案件进行了全系统通报,将惩治成果转化为预防成果。认真开展“一案双查”,一位干部受到记大过处分。
七、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对纪检监察干部按规定进行轮岗交流,目前全市系统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达38人,占干部人数的比例为2.98%。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在全市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切实做到“零持有、零报告”;全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行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自觉做到“七个一律”,远离“酒局”、“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