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5 11:38作者:李一老师
三是发动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带动群众增收。一项项惠民工程的实施,都离不到当地群众的大力支持。驻村工作队一心想着群众的增收和致富,把能交给群众实施的项目,统统交给当地群众组织实施,鼓励群众参与,带动群众增收。水塘、堤坝、村道、人饮、开荒,户用照明电路改造等一大批工程的实施,上半年共使用当地劳动力5440余人次,为当地群众增收35万元。11月中旬,正值党的十八大隆重召开之际,工作队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经过认真核算,并选择在群众喜迎十八大、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之际,为驻点村参与工程建设的群众发放了858028元的劳务工资,惠及92户,581人,平均每户增加现金收入9300余元,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每人增收1477元。
四是全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在实施的一系列小型惠民工程中,因资金紧张等因素,都无法聘请专业监理人员。驻村工作队充分利用项目管理骨干作用,发挥其业务特长,对项目实施现场全程监管和指导。我们做到:有施工,就有队员在场监管,工程不停,施工监管人员就不得离岗。大到沙石材料的选择,小到施工技术要求,我们都严格把关,仔细指导。同时,驻村工作队还从专业建设施工队协调了两名技术人员参与施工,一方面确保了工程的质量,另一方面给参与施工的当地群众传授了一些工程建筑基本知识,相当于进行了一次现场培训,为其外出打工开辟了新路子。
五是规范项目资金流转程序,做到资金安全。项目资金流转科学、规范,是项目管理的基本要求。发改委驻村工作队把平日在项目管理上的一些思路带到驻村点上,用在了惠民项目的资金管理上,做到专款专用,分行业归口审批,项目资料齐全,资xx细清楚。对于基建项目,工作队以项目合同为准,按工程进度的资金拨付要求的拨付,避免了工程未完资金已付的违规现象出现,避免了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出现,避免了工程维修资金不足的现象出现。
第二篇:
驻村干部应做方针政策的宣传者。驻村任职干部应深入到农户家中,与群众面对面的谈心,有针对性地对群众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宣讲农村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下面是驻村干部的开通过两个月的农村基层驻村实践,使我磨练了意志,开阔了视野,增强了工作责任心,熟悉了农村基层工作程序。积累了一些农村工作经验。与此同时,在与其他驻村工作队员及村民的朝夕相处中,增进了理解与交流,建立了深厚的情谊,学到了许多工作方法,并从他们身上感受到了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发展意识,真切感受到基层锻炼的价值与益处。现将这两月的驻村工作总结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