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14:35作者:三水老师
篇一
陶庄镇总工会在镇党委和总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表达和维护本辖区职工合法权益,履行地方工会领导职责,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一级地方工会组织,是当地基层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运方针,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组织和指导全镇工会组织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突出和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
(2)发动组织职工投身参与经济建设。
(3)负责督促指导全镇各企事业单位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工作,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协调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4)负责帮助指导、督促各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建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5)负责全镇的工会干部培训,加强工会自身队伍建设,组织职工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提高生产技能,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职工队伍。
(6)负责全镇的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劳动争议,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帮助特困职工,开展送温暖和“四送”活动(送观念、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
(7)负责全镇的女职工工作,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8)依法负责督促检查基层工会经费的足额提取、上交等工作,完成上级的工会经费上交任务;负责工会资产的管理、经审工作。
(9)受政府委托负责劳模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10)负责指导协调全镇的工会活动。
(11)完成 区总工会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总工会主席职责
(1)在镇党委和区总工会领导下,主持镇总工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和向镇党委和区总工会汇报工作。
(2)贯彻执行镇党委和区总工会的决议、部署,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文体、生活、女工等各项工会活动,加强工会财务管理。
(3)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持召开全镇工会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委员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学习有关工会文件,提高工作整体水平。
(4)动员组织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的建设,主动为党政分忧。参与党政研究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或相关机构,搞好职工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职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
(5)经常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注意倾听广大会员和职工的意见、要求,并及时向党政反映,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
(6)抓好工会自身建设,关心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进步,帮助解决生活困难,支持他们大胆工作,努力把工会建成“职工之家”。
(7)抓好工会委员会的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定期组织职工群众对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和工会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8)完成镇党委及区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务
一、审查同级及下级工会组织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审查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方针、制度。
二、督促同级及下级工会定期公布财务帐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实行财务公开,发扬财务民主;
三、检查同级及下级工会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同铺张浪费、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现象进行斗争;对模范执行财经法纪,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建议给予表扬、奖励;
五、深入调查研究,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积极参与和支持财务改革,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其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六、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七、参与镇政府或区总工会规定的其他审查审计工作。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财经纪律,坚持增收节支、勤俭办事原则。积极收缴工会经费,独立建立银行帐户实行单独核算,收支项目及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不截留、挪用,确保工会经费的专款专用。
2、工会经费重大开支做到班子集体商定,工会主席专人签字,做到票证齐全,手续完备。
3、做好年度工会财务收支预决算,经审委要加强工会经费开支的审查与监督。工会每年应如产向代表大会汇报本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任务
一、女职工委员会团结带领全镇女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建功立业。
二、女职工委员会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向一切歧视、虐待、侮辱、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三、女职工委员会参加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并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组织女职工委员会,有关方面在研究决定涉及女职工利益的问题时,必须听取女职工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四、女职工委员会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女职工自立自尊、自信、自强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五、女职工委员会要发展、培训女干部,并向有关部门推荐女干部。
六、女职工委员会要会同工会有关部门的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