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1 11:19作者:王新老师
二、健全完善制度,夯实主体责任
(一)健全完善落实责任机制。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签订《廉政目标责任书》。建立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制度,确保主体责任压力传递、层层落实。要坚持做到“十结合”,统筹安排,齐抓并进,即结合正风肃纪工作,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结合推行购买服务实施转型改革工作,结合全年目标工作,结合“走基层”活动,结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结合学习型组织建设,结合党工团工作,结合依法治国,结合行风政风监督工作。要制定时间推进计划,建立责任清单记实制度,确保每一项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并全程记录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增强责任落实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配齐、配好支部纪检委员,强化责任,纪检委员按局要求向机关纪委报告。
(二)强化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担负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会议精神和各项部署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或方案。每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工作1次,将压力传导给班子成员,每半年检查党风廉政工作1次;班子成员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增强工作执行力,采取务实举措,了解掌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半年研究、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1次;加强教育管理和督促检查,将压力传导给基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基层落实。班子成员每年开展书面述责述廉和职工评议工作,支部书记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1次党建工作,年底开展书记述职和职工评议工作。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坦诚接受干部职工监督。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的运用,切实做好在平台上按时填报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工作,推进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落实。
(三)严肃督查考核。建立工作督办件台账,对局领导批交办事项、所务会、班子会、专题会等议定事项做到督促跟踪检查。各科室制定双周计划和总结,在所务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梳理巡查整改报告的落实情况,推动监督管理、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紧盯重要任务、重要节点、重要岗位积极开展工作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要倒逼责任追究,严肃问责,并积极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