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0 16:00作者:李一老师
新区成立伊始,便以提升街镇社区服务设施水平为载体,增加街镇社区的职能权限,将公共服务延伸到百姓家门口,实现“窗口前移”“窗口前置”,使居民办事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原新港街(现已整合至塘沽街)率先实行了“一站式”服务模式,对与居民密切相关的劳动失业、低保特困、优抚和计划生育等6大类157项事务实现了任意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目前新区所有街镇社区全部实现“一站式”服务模式。
“两委一站一会”模式是新区社区治理工作经验的总结。“两委”指社区党委(总支、支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一站”是社区工作站,“一会”是指“社区共建理事会”。一般情况下,社区规模在3000户左右将设立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作为居民委员会的专业服务机构,承担着政府布置的社区工作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交办的任务等。“两委一站”的工作人员采取专兼职结合的方式,通过规定程序交叉任职、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区共建理事会由社区党组织召集,其成员来自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以及社区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驻社区单位等。
面临的主要问题
房屋维修改造问题。一般而言,在我国,房屋建成5-10年后会逐渐出现老化以及其他问题,比如电梯频繁出现问题、小区物品出现损坏、房屋部分围栏等设施损坏。这些问题出现之后,小区物业不愿意主动维修,小区居民个人又难以维修,这造成了整个社区安全隐患的存在,进而导致了部分小区物业和居民的对立、部分小区居民的不满,也引发了小区内部的矛盾。
社区公共物品归属问题。当前对于小区内的公共物品,法理上是属于小区内所有居民的共有财产,应由小区内所有居民共同维护和保养。但在实际操作和应用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和难题,比如社区的公共绿地、社区的公共活动用地等,导致了居民和物业之间的矛盾。而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派出机构,对于居民的共有财产如何分配和界定,也是很多小区出现的问题。
物业、业委会、居委会权责问题。目前,对于居民社区的立法不够明确,很多事情责权不明,导致了很多事情在解决的过程中遇到了推诿扯皮的现象。还有一类问题体现在具体社区工作上,居委会很多时候并不能满足居民诉求,导致居民和居委会矛盾的激化。业委会也有这种特点,业委会作为居民自治的组织,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尽管有规范,但在实际操作中非常难以确定,很多时候业委会难以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