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7:20作者:三水老师
1、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切实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用好现有编制资源,及时补充工作人员,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力量。
2、畅通联系渠道,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3、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行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督查考核计划
(一)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对区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保整改落实。
(二)督办要把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作为监督执行问责的重要内容。
(三)要把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和表现,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方面,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