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7:20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领导组织
20PC年,区供销社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
1、加强分析研判。区供销社党委统筹协调本部门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在制定政策、出台措施、开展工作时,充分考虑对社会思想文化的影响,考虑价值导向、舆情民意、社会效果,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2、强化考核考评。区供销社党委要指导和督促下级党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完善考核工作机制,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规范化常态化。
3、综合评价评议。区供销社党委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党委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把握正确方向导向
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强化意识形态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区供销社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鉴别力和把关定向能力。
2、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区供销社党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形式分析会,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遇到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重大舆论热点及时专题研究。
3、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党委要及时就意识形态领域的政策要求、形式判断、目标任务,向有关层面和范围通报,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党委要建立新闻发布及对外宣传联席会议机制,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新闻发布(通气)会,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舆论,
《2017意识形态工作计划》(http://www.unjs.com)。
4、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党委分管纪检、宣传的领导应立足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