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1:53作者:王华老师
宁波海关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由宁波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本年报主要内容包括:《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16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海关政府信息情况,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宁波海关门户网站(http://ningbo.customs.gov.cn)获取。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波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宁波市马园路89号;邮编:315012;联系电话:0574-8909211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宁波海关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16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做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
一是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制发、修订完善了多项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受理流程、保密审查流程、信息发布流程等3项流程。
二是逐步着手建立海关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海关总署、市委、市政府相关实施意见要求,在宁波海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海关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开始探索建立考核指标量化评分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宁波海关绩效考核体系,加大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全年举行2次关区政务公开专题培训,邀请宁波市政府办公厅有关领导解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升关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和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