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10:00作者:王华老师
二、问题和不足
㈠宣传动员不够深入,精准程度有待提高。目前,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推进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如:镇、村干部有的对政策学习少,业务不精、把握不准,对精准扶贫政策宣传、解读不到位;有的习惯于当“二传手”,导致政策和措施“落不下去”甚至“落地走样”,造成群众对精准扶贫的知晓率不高、认知度不深、参与感不强。部分乡镇干部工作不够深入,精准识别不能做到心中有数,识别对象基本靠村干部,对村级上报的扶贫对象又不敢签字;有的乡镇干部不敢担当、畏难松劲,担心贫困户报多了脱贫任务不好完成等。
㈡村财收入依然薄弱,内生动力有待激发。我市贫困村集体经济普遍乏力,目前有的村虽然开始重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但发展缓慢,经济效益尚未突显,村财收入依然十分有限,部分村干部存在“等、靠、要”思想。贫困对象文化素质较低,思想封闭保守,虽有发展意愿,但缺乏致富能力和发展门路,内生发展动力不足,只等“输血”、不会“造血”。贫困户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突出,负债高,内外交困,逐步成为脱贫难点。
㈢扶持效果参差不齐,工作合力有待凝聚。第四轮省、宁德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挂钩领导和单位高度重视的市本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因有较大数量的资金投入,村容村貌有较大的改观,而帮扶资金投入不足的市本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则效果不甚明显(7个省、宁德市级扶贫村即筹措帮扶资金1350.5万元,村均193万元;45个福安市级扶贫村筹措帮扶资金1560万元,村均35万元),且不同程度存在重基础设施建设、轻产业开发,重项目实施、轻项目后续管理的现象。乡镇具体负责扶贫工作的人员多临时抽调,兼职多、精力有限,督促检查、档案建设、动态管理等工作受到影响。少数帮扶单位、企业和帮扶责任人没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帮扶时身入心不入,个别单位、企业甚至一整年都没露过面,给群众留下精准扶贫是“走过场”的印象。各部门扶贫资源缺乏有效整合机制,不同程度存在资金分散、项目重复、分头实施、各行其是的问题,上下联动扶贫攻坚合力不足。
㈣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监督问效有待加强。扶贫政策和措施落实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现象。调研中群众普遍反映,市农户自立服务社的小额贷款虽然相对其他金融机构方便,但利率贵,达到一分多,贷款利率长期高于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贫困户用不起,使支农支贫效果打了折扣。我市本级财政从2015年开始,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补助52个省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但在具体落实中又与“一事一议”项目挂钩,部分村未及时上报“一事一议”项目,即不能享受扶贫项目资金补助,专项资金没有专项使用;扶持政策对贫困标准的要求与贫困户的自身能力不相匹配,导致扶贫资源多倾向贫困户中的“有能力者”身上,真正贫困的群众享受不到扶持政策。扶贫攻坚目标责任考评机制不够健全,没有对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年度考核、激励奖惩、问责督办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另外,造福工程搬迁点建设的监管有所缺位,对工程造价、搬迁对象、项目招投标等把关不严,造成项目建设与规划有出入,影响了工程进度,也增加了群众负担,使“保障房”的初衷有所“变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