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10:00作者:王华老师
3、有效解决工作措施。建议精准扶贫大走访活动后,贫困户脱贫要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要突出生态扶贫搬迁、致富产业培植、致富能人培养三个重点,着力解决贫困户住房问题、致富问题和教育培训问题。要落实扶贫攻坚约束机制。严禁违背扶贫工作政策、严禁实施各类形象工程、严禁破坏生态环境、严肃扶贫工作纪律,做到风清气正。
4、有效解决职责问题。一是落实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及市领导的工作责任。建议市指挥部坚持一季度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坚持一月一例会制度。市指挥部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扶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落实镇(办、处、区)的实施主体责任。各镇(办、处、区)要成立相应机构,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工作责任制,承担属地扶贫攻坚实施主体责任,重点抓好生态搬迁、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挂图作战、任务上墙、限期脱贫。三是落实市各单位、各部门的扶贫攻坚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自身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在已有行业扶贫政策措施基础上,围绕精准脱贫,强化精准度和针对性,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加大行业扶贫力度的特惠政策措施和精准扶贫计划。四是落实驻村工作队的扶贫攻坚责任。建立“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工作机制,做到贫困村不“摘帽”、贫困户不脱贫,扶贫工作不脱钩,驻村工作队不撤出。建议出台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办法,确保驻村长期化、制度化。五是落实干部队伍建设责任。建立健全市、镇(办、处、区)扶贫攻坚工作机构,确保适应扶贫攻坚工作需要。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建立党组织,引导党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要围绕扶贫攻坚工作进行干部的培养与选拔,对扶贫攻坚中业绩突出的干部要及时进行提拔重用。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要加大问责惩治力度。
人大精准扶贫调研报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安排,2016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取实地察看扶贫项目、走访贫困户、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听取镇村工作汇报等方式,深入到松罗、溪尾、范坑、潭头、溪潭等乡镇及部分扶贫村,实地了解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法和成效
2015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宁德市关于加强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因地制宜,真抓实干,精准发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