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23:37作者:李一老师
诉讼成本增加是个问题
京华时报:在改革初期,面对可能涉及的一些利益壁垒,是否有阻力?
张立勇:谈不上阻力,说到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还是有些出乎意料的。在改革初期,我们当时特别担心,怕行政机关不信任,有抵触情绪,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来看,多数政府的负责人是拥护和支持的,这也出乎我们的意料。
京华时报:老百姓到外地打官司,那成本费用谁来出?
张立勇:改革不是一帆风顺,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在改革推进中也面临问题和困难,诉讼成本增加就是这个问题。群众到外地打官司,行政机关到外地参加诉讼,额外增加了一些费用。法院到异地送达、协调,也相应地增加了司法成本。还有,个别案件存在重法律效果轻社会效果的问题。尤其在处理土地和房屋征收等群体性案件时,对社会效果重视不够,通过协调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性不够。在信访工作与案件审判的衔接方面,目前还不够畅通。很多相关的信访工作由当地党政机关负责,异地办案法院与当地党政机关缺乏沟通联络渠道。仅今年一二月份,我省法院的行政案件收案数较去年同期就增长了125%,如何释放行政审判异地管辖的改革红利,让人民群众从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我们有很多工作要做。
谈法官保障
应给法官上意外伤害险
京华时报: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偶尔会遇到威胁和伤害,您怎么看法官权益的保障?
张立勇:今年我带来一个建议,对干扰法庭秩序的行为,要适用特别程序来追究责任。有些当事人在法庭上辱骂、殴打、恐吓、威胁法官,虽然是个别的现象,但让法官心寒。有一次我在地方调研,看到法官在巡回审判时,被村里一个人拿锤子砸伤了,对于这种在开庭过程中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按照现行刑诉法的规定,必须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然后法院才能判决。但实际上公诉机关、辩护人都在现场,还有旁听的人,大家都是证人,不需要通过重新侦查起诉,应该赋予法院、法官对扰乱法庭秩序的被告人及其家属直接追诉的权力。另外,我认为要给法官上意外伤害保险,维护法官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
京华时报:现在有不少法官离开法院去做律师,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张立勇:西方的法律制度,是可以从律师到法官,而我们是从法官到律师,很多人认为这是逆向流动,这个观念我是不赞成的。一些在法院工作多年的法官,到律师队伍里面,经过法院岗位的锻炼,他们更知道怎样更好地为当事人辩护,辩护水平高,更有利于防范冤假错案,对司法审判也是一种帮助。我们整天讲法治共同体,为什么从法院到律师就认为是逆向流动呢?不还是把律师排斥在共同体之外?这个观念问题要解决,而且必须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