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15:47作者:王华老师
三、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局领导班子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
(一)强化整改责任。局党支部书记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有负责人抓好落实。工作中要切实将各股(处)室存在的突出问题与领导干部个人责任联系起来,与人对应、与事对应,与具体股室和个人对应,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班子每位成员既要抓好牵头负责任务的整改,又要抓好个人的整改,为全体党员干部做出榜样和示范。
(二)细化措施要求。每项工作明确目标要求、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进度安排。各责任股室要在牵头领导的指导协调下,会同配合股室进一步研究具体措施,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确保定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制定相关制度和落实措施,要认真研究论证,确保务实管用有操作性;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确定阶段性目标和推进计划,持续用力、精准用力。
(三)加强督查考核。把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股(处)室、各司法所年度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局办公室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组织巡查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整改工作态度不认真、措施不明确,消极应付、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股室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全程接受监督。把整改工作作为局党支部向全区人民的庄严承诺,坚持群众标准、开门整改。及时向干部群众公开整改内容、通报进展情况,把政策规定告知群众,全程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