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15:47作者:王新老师
牵头领导:赵科平
责任人:王程、蒋选刚、李英、李常虹
时间安排:2016年3月底前建立制度,并长期坚持。
(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针对群众提出的建议,及时落实分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开门搞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良好发展。深入基层工作指导不够的问题。①注重调查研究。每周班子成员深入一线现场办公一次,指导并解决问题。②多方收集意见,对普遍性的问题,局党组及时研究,能及时改正的立说立改,或者限时纠正。
牵头领导:马驰
责任人:刘皓、王程、蒋选刚
时间安排:2016年4月底前建立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
(四)强化管理与服务。
1.抓好目标任务工作落实。明确责任人和工作目标,实行周汇报,月检查,季考核。尤其加大对职能工作实际效果的考核。奖勤罚懒,注重实效。
责任领导:徐剑光
责任人:刘皓蒲静、海文锁
完成时限:2016年4月底前建立制度,并长期坚持。。
2.强化法律服务为民措施。设立杨陵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完善杨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给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规范“一村(社区)一律师”机制,在全区全面推行人民调解“358”工作模式,对律师实行积分考核。创新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宣传形式,将各项法律服务便民措施送到家。
责任领导:马驰
责任人:李常虹朱丽萍、王程、李英
完成时限:2016年5月底前建立制度,并长期坚持。
3.强化“公证质量检查评比”活动,提升公证质量。每年对公证案件质量评查一次,及时发现并解决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责任领导:李常虹
责任人:朱丽萍
完成时限:10月底以前完成,并组织实施。
(五)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按时完成全区重点改革任务,配合制定《2016年度法治杨陵建设重点任务》并抓好工作落实,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法治杨陵“建设。
责任领导:马驰
责任人:刘皓、彭文亚、王程
整改时限:每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