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17:15作者:三水老师
(三)201512月13日,公司召开2015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聘请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增补监事的议案。
以上会议决议公告均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上进行了信息披露。
3、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和2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已建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审核工作规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度审计工作出具了总结报告 。
公司报审计过程中,聘任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准则执业,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也重视保持与审计委员会及独董的交流、沟通,风险意识强。审计委员会认为,聘任会计师较好地完成了2015度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提供2015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督促和沟通情况
提供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下称“审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全面的审阅,认为财务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该所对公司2015度报告审计工作做出了审计计划,审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及全体独立董事不断加强与审会计师的沟通;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全体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审会计师进行了现场的交流同时督促审会计师在
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在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同时形成决议同意将公司2015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5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的实际和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议,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2015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