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15:52作者:王华老师
五、加强行政权力和行为监督
(一)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为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人口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人口计生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建立并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预先审核备案、政务公开民主监督评议、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认真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区分公开和不能公开的信息。对属于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列入公开目录,同时建立健全了指南和目录的更新机制。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均做到了及时公开。
(二)推动全市“阳光计生行动”
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在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广泛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要求,我委着力推动全市“阳光计生行动”的深入开展。坚持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坚持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开展“双评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落实“诚信计生”;坚持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继续办好“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建立和完善了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制度、群众实名举报奖励制度、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较好地维护了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组织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根据实际运行及外部法律环境变化,多次与市法制办沟通,动态调整我委行政权力,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市人口计生委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通过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对我委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和行为进行监督。对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中新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和执法证的人员及时录入平台,对工作调动、退休的持证人所持证件及时注销;对全委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对本委所有行政许可和处罚案件审核后向市法制办备案。委监察室按照市政府、市纪委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电子监察系统,定期登陆行政监察平台,按照“程序规范、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及时了解权力事项网上运行情况,对正在办理的权力事项时效性、流程的规范性进行实时监控,把握办理行政权力事项的法定环节和步骤,切实做到权力界限清晰、流程规范、责任明确,确保各项行政权力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任务,保证权力运行全过程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