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15:48作者:王华老师
据小编了解,近来,关于“延迟退休”话题引起各方高度关注。是否延迟退休尚无定论,但在网上流传不少关于养老金的计算,这些流传的计算方法是否科学?退休时能领取多少养老金?这是不少参保人员普遍关注的问题。即便是现在正在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参保人员,大多数人也不知道领取的那份养老保险金是如何计算得来。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江西省南昌市退休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吧!
今年1至5月,伴随着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的增加,南昌市职工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也在逐步增加,据国家统计局南昌调查队的调查数据,前5个月,南昌市职工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人均达2318.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2%。
国家统计局南昌调查队的调查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南昌市民转移性收入人均2764.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0%。“离退休职工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大幅增长、最低生活保障的增加是导致南昌市人均转移支付增长的主要原因。”南昌调查队相关人士分析表示。
据了解,国家从今年1月起继续对企业离退休职工实行增资政策,现已基本落实到位,离退休职工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大幅增长,调查数据显示,前5个月,南昌市职工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人均2318.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2%。
与此同时,南昌还进一步提高最低生保障标准和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来改善困难居民家庭生活,目前,南昌市最低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380,比此前增加30元。
小编了解到关于能领取多少养老金的计算,最近网上有些公式是这样的: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7年12月31日以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4%
南昌社保处有关人士称,这些计算公式基本上与国家2005年发布的关于养老保险的38号文件吻合。而在江西,结合国家的38号文件,在2006年8月,江西省下发《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规定了基本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等新的计发办法,以及新老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衔接方式。
江西省计算方式与各设区市平均工资挂钩
根据江西省2006年8月下发的养老金计发新办法,以参加工作时间来划分,分为两块:
●1995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
基础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1995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其中: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参保人员1995年9月30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1.1%。
江西省的计算公式与网上流传的计算公式相似,但不完全相同,其中重要的不同是,江西省涉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项,是相应设区市的工资数据,而网上的公式则为“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关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江西省统计局每年会发布全省及各设区市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