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9 21:39作者:李天扬老师
【退休】无
政策依据:国转联(2001)8号文件
六、交通费
【自主择业】无
【退休】每人每月140元
政策依据:?
七、医疗保障
【自主择业】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其在部队缴纳年限视同地方的连续缴纳年限。
【退休】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的医疗待遇。医疗费个人承担超过2000元的实行二次报销、由财政按90%比例予以补助。
政策依据:国转联(2001)8号文件
八、服务管理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部门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管理工作,其管理服务工作由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机构承担,没有管理服务机构的地区的由同级军转办直接承担;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户口所在街道、乡镇负责。
【退休】地方民政部门根据安置管理工作实际,设置、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即地方政府干休所负责具体服务管理工作。
政策依据:中发(2001)3号、中发(2007)7号文件
九、就业经商
【自主择业】1、安置地政府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就业培训、向用人单位推荐,纳入人才市场。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上招聘录用人员时,优先录用、聘用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2、对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创办企业安置自主择业干部占企业60%以上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视情提供低息贷款。
【退休】无
政策依据:国转联(2001)8号、中发(2001)3号文件
十、出国定居
【自主择业】经批准因私出国(境)1年以上的,从第13个月起每年应向安置地军转部门提供本人生存证明书,继续支付退役金;在国外定居的,其境外医疗费自理,住房补贴停发,死亡的,军转部门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
【退休】出国(境)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国外定居的,每半年应向安置地民政部门提供本人生存证明书,继续支付退休金;死亡的,民政部门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
政策依据:国转联(2001)8、9号、(2006)1号劳人劳〔1982〕42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