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9:39作者:王新老师
❖广东省
在惠州市博罗县,房价平均在每平方米5000元左右。当地一位乡镇中学的老师展示的工资条上显示:级别工资1023元,薪级工资844元,特殊岗位津贴400元,山区教师补贴650元,岗位津贴2988元,扣除社保及住房公积金542元,每个月到手约5000元。此外,一年四大节加起来共5000元,还有绩效工资和年底双薪。“与这里的公务员相比,我们的工资还能略高些,生活水平不错。”这位老师说。
按照我国现行教师法,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同时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部分地区能够做到县域内的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当、农村教师与城镇教师工资水平相当,但另外一些地区不仅达不到这个标准,部分教师甚至因为位置偏远、物质条件不足等因素,至今仍徘徊在温饱线边缘,更要忍受与家人分居的酸楚,坚守在教育事业的一线。
教师希望涨薪的诉求具有合理性
从现实需要看,广大教师希望涨薪的诉求具有合理性,该涨。但是条例规定的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只是一个大的原则性规定,要真正让教师薪酬见涨还需要耐心等待。在当下,用半梦半醒来形容也许是比较恰当的——我国教师群体的薪酬不高,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较大,且不少地区教师的薪酬并未达到《教师法》(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明文规定的“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譬如,资料显示,北京市在“十一五”之前,教师的工资水平还没有达到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其他地区就更不用说了。因此,广大教师希望涨薪是一种合理的诉求,也一个最抵近现实生活需要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