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8 13:53作者:李一老师
强化管理提升教师水平
除福利待遇外,《实施细则》也对教师的培训、管理、流动、师德师风建设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提出: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优化、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通过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对口支援、名优教师送教、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开展教育教学优秀人才服务基层活动。每年选派教育教学优秀人才100人(次)到县(区)开展送教服务基层活动,尤其是到农村学校,帮助基层教师更新教学理念和方法等内容。
此外,还提出了推动师德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师德师风考评体系,把师德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实行“一票否决”;抓师德监督,健全学生、家长、教师、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约束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规范乡村教师行为等内容。
关注:《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2015—2020年)》八大重点任务全文
(一)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健全教育、宣传、考评、监督、奖惩机制。抓师德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乡村教师职前、职后培训全过程,推动师德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师德宣传,发挥评优表彰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宣传力度,持续开展以乡村教师为主体的优秀教师巡回报告活动,激励、引导乡村教师强师德、扬师表、作贡献;抓师德考评,完善师德师风考评体系,把师德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实行“一票否决”;抓师德监督,健全学生、家长、教师、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约束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规范乡村教师行为;抓师德责任,落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小学校主要领导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制和问责制,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考核学校及主管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抓组织建设,加强乡村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适度加大在乡村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从政治上、思想上关心乡村教师的生活与成长,增强归属感。
(二)加大乡村教师补充力度。结合乡村教师岗位特点,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优化招聘方式、提高招聘质量,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科学技术、心理健康、双语等紧缺课程。按照专业对口原则,乡村义务教育学校补充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对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落实《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14〕93号),适当招聘本土人才。继续实施好“特岗计划”、部属和省属免费师范生计划。积极探索与宜宾学院等高校加强合作,开展乡村教师本土化培养。鼓励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教学名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