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15:29作者:王新老师
分设区市看,各设区市及省直管县(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均达到2.9万元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3个市,分别是廊坊市38283元、唐山市38140元、石家庄市(不含辛集市)35003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8个市分别是秦皇岛市33439元、沧州市33218元、保定市(不含定州市)33027元、承德市32401元、衡水市32378元、邢台市31327元、邯郸市31052元和张家口市29120元。
2015年,定州市和辛集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30000元和33672元。
三、2015年联网直报平台企业不同岗位平均工资情况
2015年,全省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4042元,与的41504元相比,增加了2538元,增长6.1%。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82962元,专业技术人员53328元,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40241元,商业、服务业人员36289元,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40420元。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最高,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1.88倍;商业、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最低,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82.4%。岗位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29:1。
附注:
一、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如何统计出来的?
1.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方法,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由国家、省、市、县各级统计局组织实施。调查对象包括城镇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等单位。
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从2011年起,将在岗职工中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了单独统计。
其他就业人员是指除在岗职工以外,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