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0:52作者:李一老师
《最低工资规定》提出最低工资的调整要结合6项影响因素,即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由劳、资、政三方共同研究决定。苏海南说,只要严格遵循这样的计算方式,最低工资调整幅度不会超出合理区间,关键是各地不要横向攀比、拍脑袋决策。
劳动者诉求与企业成本压力间,该如何平衡?
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关于最低工资调整的课题报告提出,“兜底线、可持续”应当是“十三五”最低工资的基本定位。刘学民解释说,兜底线就是要满足低收入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这一水平至少要高于当地居民低保水平、高于当地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的生活水平。可持续就是要引导各地在新常态下更加关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人均GDP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协调,兼顾企业对人工成本提高的承受能力。
二者在某些时段有矛盾怎么办?刘学民表示,最低工资首先应该保底线,就是保劳动者权益。企业成本的构成是多方面的,人工成本只是其中之一,可以考虑通过减税降费等其他方式为企业降成本,提高企业的承受能力,让用工方有空间给劳动者涨工资。
“劳动力供求关系在改变,企业要想留住人,肯定要提高员工工资待遇。”苏海南这样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