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7 11:32作者:王华老师
此外,一些低收入劳动者虽然表面上收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他的实际工作时间可能远不止8小时。比如一名保安虽然工资高于最低工资,但是他可能要经常上夜班,工作时间超过了12个小时。采访中,还有一些劳动者表示,加班没有加班费的情况很常见。“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应该综合考虑工作时间、劳动强度、行业差距等因素,制定更加符合实际需求的标准。”王云飞说。
宫为厚认为,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对于缓和劳资矛盾、保证低收入群体利益有着重要意义。当前人口红利正在消失,低层次的劳动者仍然是供大于求的,如果没有最低工资的保护,这部分人的工资会被压低。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一种底线的保障,能够起到约束用人单位,保护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作用。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如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人社部门将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额度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2011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指导意见》,要求“十二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5%以上。以合肥市为例,“十二五”期间,该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1010元,上涨到今年11月1日开始执行的1520元,涨幅显著。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等。“为了实现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的增长,让低收入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共享改革成果,需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同时,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随着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逐步增加职工工资,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发展成果共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宫为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