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2 03:07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是加紧优化职务职级类别设置。建议将现有非领导职务类公务员,即对应相应职务的正副主任科员、调研员、巡视员系列全部纳入职级类别,按照公务员的技术职称、能力水平和工作年资等合理设置职级系列,使之真正和职务系列形成既相互区别又高度互补的薪酬设置体系。同时,建议对基层公务员单独设立职级体系,以有效提升其积极性。
四是加紧开展公务员薪酬立法工作。建议尽快将《公务员薪酬法》纳入立法规划,开展前期调研论证等工作。在此之前,不妨以国务院行政法规方式进行行政立法,或授权省市自治区开展地方立法等,确保公务员薪酬结构改革有法可依,并保障改革成果的长期性、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