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0 05:03作者:王新老师
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报考者可登陆中国留学网(简称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单位审核。
25.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
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6.持辅修、第二学位学历证书者能否以辅修、第二学位学历专业报考?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只能以毕业证上的专业报考。
27.招考专业有何规定?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考职位的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8.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职位专业要求?
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界定参照《2017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专业参考目录分为三个层次:“一级目录”包含“二级目录”,“二级目录”下设具体专业。
如果职位只设置了“一级目录”,则此“一级目录”下的所有“二级目录”所包含的专业都符合职位要求;如果职位除了“一级目录”,还设置了“二级目录”,则只有该“二级目录”下的专业才符合职位要求;如果职位同时设置“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和“具体专业”,则只有所限定的“具体专业”才符合职位要求;如果职位同时设置“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又设置了其他“二级目录"下的“具体专业”,则此“一级目录”下的所有“二级目录”所包含的专业和其限定的其他“二级目录"下的“具体专业”都符合职位要求;
报考人员在选择职位时,应首先在《专业参考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的从属范围,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职位要求。
若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以任意一种从属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