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0 05:03作者:王新老师
其中,报考者已被录取、在试用期间,经查明报考者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录用,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报考者在被录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进行任职定级后,经查明报考者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辞退处理或者开除处分。
54.拟录用人选在考察时应当向招录单位提交哪些材料?
1.《海南省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复印件各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复印件各1份;要求工作经历的,系在编在岗的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提供聘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系其他报考人员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或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1份;
4.已结婚的需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复印件1份。
考生是否有违法犯罪情形、是否为失信人员、是否为少数民族人员、是否符合四项目人员条件由招考单位调查核实,不再由考生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5.本次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招考有技术咨询电话吗?
考生在报名期间,如遇到问题,省内考生可拔打12333,省外考生拔打0898-12333。
56.有关本次招录的政策问题,如何咨询?
涉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检系统、群团组织的,由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负责解释;涉及行政机关的,由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