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0 05:03作者:三水老师
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出辞职但未得到批准的,视为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5.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同意报考证明。
6.正在参加中央单位或其他省市区公务员考试的人员,是否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在参加海南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中央单位或其他省市区单位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招录单位应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或考察人选。
7.在职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能否报考?
报考人员属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各招录单位审核。
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能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8.报考公务员需回避哪些情形?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职位。
9.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2017年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在2017年毕业且于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比如三年制专科的大三在校生、四年制本科的大四在校生、三年制研究生研三在校生等。
高教网上身份确认时,需上传贴有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将于2017年7月毕业、加盖院系或学校公章、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