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0 04:58作者:才子老师
公共科目笔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满分为200分。
考试级别为甲级的合格线为100分,考试级别为乙级、丙级的合格线为90分。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参加公安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的总分满分为300分。
考试级别为甲级的合格线为150分,考试级别为乙级的合格线为135分。
(二)专业考试与面试
各招录部门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录职位参加普通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
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农村工作常识》(《街道工作常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普通专业考试或面试。
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及其排序名次带入普通专业考试或面试。
在普通专业考试或面试前三天招录部门要对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招录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等原件。
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按管理权限报市州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资格(使用虚假信息报名人员一经查实记入公务员报考诚信档案),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人员,请于面试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送交招录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1.专业考试
普通专业职位的专业考试由招录部门负责在面试前组织;特殊职位的专业考试于3月8日前组织实施,专业考试成绩将于3月9日19时前通知考生。
专业考试具体科目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及时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
2.面试
报考职位笔试为甲级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面试;报考职位笔试为乙级、丙级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面试。
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面试方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法进行面试。